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点设置与组织安排
(一)考点设置
2008年我省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、集中考点分批考试。考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。联系单位: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,邮编:510631;联系电话:(020)85216129、85211386。
(二)考试的组织安排
1、考试的批次安排
为了合理配置考试场地和器材,确保体育术科考试的顺利进行,全省考生共分3批。第一批:3月1日下午报到,2日至5日考试,湛江市、阳江市、韶关市、梅州市考生;第二批:3月5日下午报到,6日至9日考试,汕尾市、清远市、潮州市、揭阳市、茂名市考生;第三批:3月9日下午报到,10日至13日考试,广州市、佛山市、江门市、肇庆市、汕头市、惠州市、河源市、深圳市、珠海市、中山市、东莞市、云浮市和各市选考游泳专项的考生。各市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,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再作相应调整。
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检录,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,否则取消考试资格。
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,由所在市、县(区)招生办公室指派专人带队。各市、县(区)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,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,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2、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
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,由省招生办公室、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,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。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,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。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,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。
3、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、监考人员
考点与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、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、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、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、监考人员。同时,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,使他们熟悉业务,增强责任感。主考、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、秉公执考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冒名替考、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。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,将按教育部《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严肃处理。
4、考场管理
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,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,由检录人员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考生高考相片,严格检查身份后,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时间的,一律不予以补考。考试时,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不能穿着带有地区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,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。
(三)成绩管理
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,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进行处理,考试成绩回收后,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处理,并将打印出来的成绩分市汇总,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,通知考生。